沈药大工发〔2016〕4号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沈阳药科大学工会工作制度》《沈阳药科大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工会工作制度
附件2:沈阳药科大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沈阳药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沈阳药科大学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市教育工会的决定以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市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附件2:
沈阳药科大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教代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四、每三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次。
五、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其职权是: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执行教代会有关决议,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领导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讨论、决定教代会职权内的重要事项;指导学校下属单位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工作。
六、教代会职权:
1.听取、审议校长的行政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并做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2.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等涉及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
3.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七、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八、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使教代会真正成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九、教代会一般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成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团长。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大会前组织代表调查研究,综合整理群众意见,组织提案征集工作;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开好会议;整理代表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党委汇报。大会后,积极传达大会精神,动员本单位教职工认真贯彻大会决议。
十、教代会代表培训:对教代会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沈阳药科大学工会委员会拟文 2016年9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