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政策文件并执行。
3.行使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职能,推动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竞赛等活动,组织动员教职工建功立业。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协调作用,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6.组织开展困难帮扶、送温暖、关爱互助等工作,认真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7.组织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组建并管理好各种教职工协会,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8.做好工会会员发展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做好工会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培养、管理服务工作。
9.依法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0.组织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服务。
11.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