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沈阳药科大学教职工合唱团的通知 | ||||||||||||||||||||||||||||||||||||||||||||||||||||||||||||||||||||||||||||||||||||||||||||||||||||||||||||||||||||||||||||||||||||||||||||
作者:张竹 编辑:张竹 来源:校工会 发表时间:2019-06-06 阅读次数: | ||||||||||||||||||||||||||||||||||||||||||||||||||||||||||||||||||||||||||||||||||||||||||||||||||||||||||||||||||||||||||||||||||||||||||||
各基层分工会: 为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精神文明以及和谐校园建设,提升教职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弘扬高雅艺术,唱响时代精神,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经校工会研究决定成立教职工合唱团,具体事宜如下: 一、合唱团组建事宜 1、参加人员条件:凡学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热爱艺术、热爱歌唱,有无音乐基础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时间:5月8日(周三)至5月15日(周三)止; 3、报名联系人:各基层分工会主席或指定联系人; 4、报名办法: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填写教职工合唱团报名汇总表,电子版统一上报校工会,邮箱:84415615@qq.com,联系人:张竹,截至日期5月15日; 5、训练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9 二、合唱团组织机构 1、合唱团设团长、秘书长各一名,艺术指导一人。 2、校工会作为合唱团的行政领导机构,把握合唱团的政治方向;并根据教职工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团长负责合唱团的整体运作及日常管理工作;秘书长协助团长工作,主要负责团员训练、活动的考核,所需物品的采购等;艺术指导全面负责制定合唱团各项活动计划、训练、演出等工作,三者相互协作,为合唱团的常设领导机构。 三、合唱团任务 1、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2、组织音乐知识培训,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文艺素质和品德修养; 3、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成果,弘扬先进事迹,赞颂新气象新风貌,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4、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参加校外的公益演出、各种比赛,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交往,弘扬“沈药”精神,扩大学校社会知名誉度。 四、合唱团员义务 1、服从合唱团管理。坚持自觉、认真、准时参加合唱团的培训和排练,遵守合唱团的规章制度,维护合唱团的合法权益; 2、接受艺术指导,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参加演出与比赛时,服从节目需要进行的综合素质和演唱水平的挑选; 五、合唱团训练内容 1、训练时间:具体日程安排待合唱团正式成立后酌定,初步定在午休时间,每周一至二次。 2、训练内容: ⑴、识 谱:简谱、五线谱。 ⑵、基本乐理:旋律、节奏、音程、和声。 ⑶、视唱练耳:旋律、节奏、音程的模唱。 ⑷、读谱:简谱、五线谱。 ⑸、声乐训练:科学系统的发声训练。 ⑹、作品训练:排练国内外经典合唱作品及优秀的原创歌曲。 希望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及组织报名工作,使爱好音乐、有声乐特长的同志积极参加到学校教职工合唱团的活动中来,为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增强学校凝聚力,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沈阳药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附:教职工合唱团报名表汇总 附件 教职工合唱团报名表汇总 所在分工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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